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但对于未补办结婚登记而起诉到法院需要离婚的应当怎么样处置,未作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规定,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司法讲解规定,对不是事实婚姻的,视具体状况分别予以处置。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需要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假如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同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置;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置。据介绍,这与以往对未经登记的状况除事实婚姻外,一律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置的做法有所不同。
文书推荐:2024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模板离婚答辩状范本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